「道路貨物資料系統」將於以下日期逐步停止服務:
日期 即將停止的服務
2026 年 4 月 9 日起 接收書面登記表格
2026 年 4 月 18 日起 接收書面更改資料表格
2026 年 4 月 23 日起 網上登記及更改資料
2026 年 5 月 1 日起 所有「道路貨物資料系統」服務

「貿易單一窗口」將取代「道路貨物資料系統」並提供相關服務。
如有查詢,歡迎致電「道路貨物資料系統」 24 小時查詢熱線 (852) 3669 0000 或電郵至rocars_enquiry@customs.gov.hk


深港跨境運輸實施全面分流轉運

為加快落實深港跨境運輸「東進東出、西進西出」的戰略安排,及加速推進落馬洲/皇崗口岸功能調整,經深港兩地口岸部門協商後,現就跨境貨物通關作出以下安排:

1. 由2025年12月21日零時起, 落馬洲/皇崗口岸將停止跨境貨運通關功能 (經壹號通道往來香港及深圳福田保稅區的跨境貨車除外)。

2. 由即日起,持有相關口岸有效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的跨境貨車可經深圳灣、蓮塘/香園圍或文錦渡口岸過關。跨境運輸企業請儘早就落馬洲/皇崗口岸取消貨運功能提前做好安排。

3. 有關內地公告的詳情及相關安排,請瀏覽以下網址:
https://ka.sz.gov.cn/xxgk/qt/tzgg/content/post_12527262.html

香港海關


貿易單一窗口第三階段服務將由二〇二六年起分三批推出,以涵蓋以下貿易文件及貨物資料:

(a) 進出口報關單;
(b) 在不同運輸模式下所需提交的貨物資料,包括預報貨物資料(道路及空運)、貨物艙單及貨物報告;以及
(c) 產地來源證與應課税品許可證的申請。

首批服務計劃於二〇二六年年中推出,屆時貿易單一窗口系統(系統)將取代現有「道路貨物資料系統」供業界提交電子預報貨物資料(道路)。而第二及第三批服務計劃於二〇二七年推出,系統將會取代「政府電子貿易服務」 以及香港海關現有的空運及海運貨物清關系統(即 「空運貨物清關系統」及 「海運貨物支援系統」),供業界提交第三階段服務覆蓋的其他貿易文件及貨物資料。

業界如有興趣了解系統對系統介面,可致電3525 1250,或電郵sw@cedb.gov.hk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「單一窗口」項目管理辦公室查詢詳情及索取相關執行指引。


於2025年5月19日,國家海關總署與香港海關正式完成 “內地與香港貨物「一單兩報」” 的擴展項目,將現時的涵蓋範圍延伸至所有經陸路口岸從香港出口到內地的貨物,全面覆蓋兩地陸路貨物通關業務,讓更多企業可受惠於道路貨物資料「一次錄入,雙向共用」的便利。

有關服務操作指南,請瀏覽「用戶手冊」或致電3669 0000查詢。


香港海關呼籲,如你發現懷疑走私活動,即致電海關24小時舉報熱線 (852) 182 8080 或電郵至crimereport@customs.gov.hk向海關作出舉報。


《2021年吸煙(公眾衞生)(修訂)條例》將於2022年4月30日起實施。任何人不得進口另類吸煙產品 (涵蓋草本煙、電子煙及加熱煙產品),包括以包裹及貨物形式進口,或個人攜帶入境。詳情請瀏覽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網頁 http://www.taco.gov.h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