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记程序须知


序言
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推出道路货物资料系统(资料系统),主要目的是藉着电子预报货物资料系统的概念,促进和保障跨境道路货物的流通。

使用资料系统的付运人和货车司机现可以电子方式,在付运货物前向香港海关(海关)分别提供有关道路货物和跨境货车的资料,以享用更佳的清关服务。

进口/出口道路货物的付运人和货车司机必须向海关登记,才可使用资料系统提交道路货物的资料。

付运人和货车司机可委托其授权代理人提交道路货物的资料。授权代理人亦须向海关登记,才可使用资料系统。

每名付运人、货车司机或授权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后,都会获发一个具备下述特点的资料系统帐户:


角色


各种资料系统帐户的特点

付运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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付运人帐户 可以个人或公司或机构名义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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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帐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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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登记的人士将获发一个独有的用户名称及密码,以便经互联网接达资料系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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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登记的人士在送交资料到资料系统时,亦须使用个人数码证书作签署,使有关电子交易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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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/机构帐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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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登记的公司/机构的负责人将获发一个资料系统帐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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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有关公司授权向资料系统提交货物资料的每名职员(授权讯息签署人),均获发一个独有的用户名称及密码,以便接达资料系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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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人及授权讯息签署人向资料系统提交资料时,亦须使用数码证书(个人或机构)作认证。
货车司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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货车司机帐户 只可以个人名义登记(即跨境车辆司机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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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货车司机帐户的人士,将获发一个独有的用户名称、密码及保安编码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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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登记的货车司机可使用用户名称、密码及保安编码器经互联网接达资料系统,或经电话使用交互式话音回应系统,以提交资料。
代理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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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人帐户 只可以公司名义登记。
blkBox
已登记的代理人的负责人将获发一个资料系统帐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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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有关公司授权向资料系统提交货物资料的每名职员(授权讯息签署人),均获发一个独有的用户名称及密码,以便接达资料系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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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人及授权讯息签署人向资料系统提交资料时,亦须使用数码证书(个人或机构)作认证。

申请登记帐户者须知
如须申请登记公司帐户,有关负责人须为该公司的东主或合伙人,或该公司东主或合伙人书面委任的负责人。如为有限公司,有关负责人须为公司的董事,或董事会书面授权的人士。

登记
如欲登记,申请人可透过互联网在资料系统的网站 www.rocars.gov.hk 填写网上 登记表格 ,或填写登记表格的硬复本,并透过以下方法把表格交回海关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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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寄到 中环邮政总局邮政信箱38号;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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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真至 2364 9772 / 2365 9755;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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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表格投入下列任何一个 资料系统登记中心 的收集箱。

透过互联网、投递箱、邮递或传真递交的登记表格无须签署/公司印鉴。

其后,申请人须带同邀请通知书、香港身份证(另加影印本一份)、邀请通知书所列的证明文件,以及公司印鉴(如适用),亲临其中一间资料系统登记中心办理手 续。假如登记涉及获授权为讯息签署人的职员,申请人便须知会有关职员带同其香港身份证和数码证书到登记中心,以便登记中心发出资料系统帐户。

在登记中心内,柜台职员会将相关的登记表格印出,并把表格的资料与申请人/讯息签署人的香港身份证和所需的证明文件核对。如认为资料正确,申请人/讯息签 署人须在表格上签署,并盖上公司印鉴(如适用)。其后,柜台职员会启动申请人的资料系统帐户,并向申请人/讯息签署人发出保密包(载有用户名称和密码); 如适用的话,亦会发出保安编码器。

在递交网上登记表格后,申请人会即时收到资料系统回覆的通知书,获邀到任何一间资料系统登记中心办理登记手续。至于递交硬复本登记表格的申请人,会在递交表格后透过邮递收到书面通知。申请人如在递交登记表格后 七天 内没有接获任何消息,请致电 3669 0000 与香港海关联络,寻求协助。

登记表格
blkBox 付运人(公司/机构)
表格SC(C)
blkBox 付运人(个人)
表格SP(C)
blkBox 代理人(公司)
表格AC(C)
blkBox 货车司机
表格TD(C)
blkBox 付运人(公司)和代理人(公司)
表格SA(C) (适用于合并登记)
blkBox 货车司机和付运人(个人)
表格TS(C) (适用于合并登记)

登记中心
如欲查询登记中心资料,请参阅  www.rocars.gov.hk/rc_sc

查询
如对上述登记程序有任何查询,请以电邮(电邮地址: customsenquiry@customs.gov.hk )或致电 3669 0000 联络我们。

香港海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