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記程序須知


序言
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推出道路貨物資料系統(資料系統),主要目的是藉着電子預報貨物資料系統的概念,促進和保障跨境道路貨物的流通。

使用資料系統的付運人和貨車司機現可以電子方式,在付運貨物前向香港海關(海關)分別提供有關道路貨物和跨境貨車的資料,以享用更佳的清關服務。

進口/出口道路貨物的付運人和貨車司機必須向海關登記,才可使用資料系統提交道路貨物的資料。

付運人和貨車司機可委託其授權代理人提交道路貨物的資料。授權代理人亦須向海關登記,才可使用資料系統。

每名付運人、貨車司機或授權代理人在辦理登記手續後,都會獲發一個具備下述特點的資料系統帳戶:


角色


各種資料系統帳戶的特點

付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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付運人帳戶 可以個人或公司或機構名義登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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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帳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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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登記的人士將獲發一個獨有的用戶名稱及密碼,以便經互聯網接達資料系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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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登記的人士在送交資料到資料系統時,亦須使用個人數碼證書作簽署,使有關電子交易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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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/機構帳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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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登記的公司/機構的負責人將獲發一個資料系統帳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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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有關公司授權向資料系統提交貨物資料的每名職員(授權訊息簽署人),均獲發一個獨有的用戶名稱及密碼,以便接達資料系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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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人及授權訊息簽署人向資料系統提交資料時,亦須使用數碼證書(個人或機構)作認證。
貨車司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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貨車司機帳戶 只可以個人名義登記(即跨境車輛司機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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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貨車司機帳戶的人士,將獲發一個獨有的用戶名稱、密碼及保安編碼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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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登記的貨車司機可使用用戶名稱、密碼及保安編碼器經互聯網接達資料系統,或經電話使用交互式話音回應系統,以提交資料。
代理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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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人帳戶 只可以公司名義登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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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登記的代理人的負責人將獲發一個資料系統帳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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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有關公司授權向資料系統提交貨物資料的每名職員(授權訊息簽署人),均獲發一個獨有的用戶名稱及密碼,以便接達資料系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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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人及授權訊息簽署人向資料系統提交資料時,亦須使用數碼證書(個人或機構)作認證。

申請登記帳戶者須知
如須申請登記公司帳戶,有關負責人須為該公司的東主或合夥人,或該公司東主或合夥人書面委任的負責人。如為有限公司,有關負責人須為公司的董事,或董事會書面授權的人士。

登記
如欲登記,申請人可透過互聯網在資料系統的網站 www.rocars.gov.hk 填寫網上 登記表格 ,或填寫登記表格的硬複本,並透過以下方法把表格交回海關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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郵寄到 中環郵政總局郵政信箱38號;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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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真至 2364 9772 / 2365 9755;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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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表格投入下列任何一個 資料系統登記中心 的收集箱。

透過互聯網、投遞箱、郵遞或傳真遞交的登記表格無須簽署/公司印鑑。

其後,申請人須帶同邀請通知書、香港身份證(另加影印本一份)、邀請通知書所列的證明文件,以及公司印鑑(如適用),親臨其中一間資料系統登記中心辦理手續。假如登記涉及獲授權為訊息簽署人的職員,申請人便須知會有關職員帶同其香港身份證和數碼證書到登記中心,以便登記中心發出資料系統帳戶。

在登記中心內,櫃台職員會將相關的登記表格印出,並把表格的資料與申請人/訊息簽署人的香港身份證和所需的證明文件核對。如認為資料正確,申請人/訊息簽署人須在表格上簽署,並蓋上公司印鑑(如適用)。其後,櫃台職員會啟動申請人的資料系統帳戶,並向申請人/訊息簽署人發出保密包(載有用戶名稱和密碼);如適用的話,亦會發出保安編碼器。

在遞交網上登記表格後,申請人會即時收到資料系統回覆的通知書,獲邀到任何一間資料系統登記中心辦理登記手續。至於遞交硬複本登記表格的申請人,會在遞交表格後透過郵遞收到書面通知。申請人如在遞交登記表格後 七天 內沒有接獲任何消息,請致電 3669 0000與香港海關聯絡,尋求協助。

登記表格
blkBox 付運人(公司/機構)
表格SC(C)
blkBox 付運人(個人)
表格SP(C)
blkBox 代理人(公司)
表格AC(C)
blkBox 貨車司機
表格TD(C)
blkBox 付運人(公司)和代理人(公司)
表格SA(C) (適用於合併登記)
blkBox 貨車司機和付運人(個人)
表格TS(C) (適用於合併登記)

登記中心
如欲查詢登記中心資料,請參閱  www.rocars.gov.hk/rc_tc

查詢
如對上述登記程序有任何查詢,請以電郵(電郵地址: customsenquiry@customs.gov.hk )或致電 3669 0000 聯絡我們。

香港海關